第(3/3)页 “诡异私信上说,让我三天之内搬离,私信是20号早上发来的,今天是22号,恰好是第三天,我现在身处病房,算不算是搬离了?” 看着私信聊天界面上,那条诡异的消息,林琳一阵一阵的失神。 林琳尝试总结疑点,推敲凶手。 “假设诡异私信,完全可信。 并非凶手的恶作剧。 私信中说,要杀自己的,大概率是家庭成员,那它提及的妈妈和妹妹,就都有嫌疑,不可信了。 那和她们在一起的弟弟呢? 有没有嫌疑? 弟弟也是家庭成员之一。 也是有嫌疑的! 私信第一条,不要给妈妈开门。 是不是在暗示,凌晨妈妈回来过? 如果是…… 妈妈不是凶手,也是帮凶! 私信第二条,没有实质内容。 只是告诉我,逃生的办法。 私信第三条,告诉我搬离小区,不要带妹妹以内的任何人。 这一条,值得仔细推敲。 这里虽然点出了妹妹,但重点不是妹妹,而是不要带任何的家庭成员,这句话才是重点。 这是再告诉我,不要泄露新地址。 因为它后面说,要杀我的,大概率是家庭成员,如果我将新地址告诉妹妹,或者让妹妹搬过来一起住,那么妈妈和弟弟,就能通过妹妹,直到我的新地址。 妹妹的嫌疑,要画上一个问号。 整条私信,并未提及弟弟。 但是弟弟的嫌疑却无法排除。 弟弟是不是凶手,也是问号! 只有妈妈的嫌疑最大,第一条,直接点出了妈妈,后面三条,妈妈的嫌疑,也没办法洗清,所以妈妈的嫌疑最大,是完全不能相信的! 现在诡异私信所说的四条,已经完美实现了两条,并且我正在经历第三条,现在我住在医院,算不算搬离,妈妈他们都能通过警方,或者邻居知晓我的地址,第三条已经不重要了。 如果今晚我再次遭遇暗杀,那么明天只要找机会,回家去看看空调外机中,是否有我的大额保单,就能证实诡异短信提出的所有条款了。 那么保单的受益人,就是凶手!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