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维生素含量更是秒杀龙虾螃蟹。 前世李翊尽管富可敌国,吃得也大多是什么“冰糖百合马蹄羹”、“奶汁鱼片”、“佛手金卷”啥的美味珍馐。 可若是心血来潮时,也总是会吩咐厨师给他做一道炒蝗虫来解解馋。 很快,蝗虫在油锅里已经完全入味。 李翊便提起锅,将之全部倒入一口大黑锅里。 “诸位,谁想先来试试?” “……” “……” 此言一出,众皆默然。 所谓枪头打出鸟。 或许确实有人愿意尝试尝试,但之前没有人吃过,谁都不敢做这第一只小白鼠。 尤其此前还传闻有人吃蝗虫害了病。 要不然鲁迅怎么会说:“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都是勇士”呢。 “哈哈哈……” 见众人无动于衷,李翊反倒笑了。 “既然诸位不愿享受这美味,那就恕李某不恭。” “先行享用了。” 话落,直接伸手抓起一把蝗虫放进嘴里。 嘎嘣脆, 肉质鲜美,入口弹牙。 旁边的侍从正想递筷子,瞧见李翊吃得这么香,也只好默默收了回去。 李翊之所以不用筷子,就是为了证明这蝗虫无毒! 可以放心大胆地食用。 大块儿吃! 嘎嘎吃! 库库吃! 你看我都这么吃了,不也屁事没有吗? 其实,之前的饥民吃蝗虫中毒还有一点原因。 那就是很多人是生吃,或者只是简单地煮一下就吃了。 这种吃法,别说是吃蝗虫,就是吃其他的野生动物也遭不住。 不过也可以理解,毕竟当百姓已经沦落到要吃蝗虫的时候,就说明他是真的已经饿到两眼昏花,熬不住了。 当然也就没耐心再去蒸煮处理了。 而李翊挑选的这些蝗虫可是正处于发育期,肉质鲜美。 同时经过了大火的高温爆炒,再多的毒素也都给你烧干净。 这…… 众人围着李翊看“吃播”,尤其他还吃得那么香。 想不馋都难呐。 “罢,我来试试!” 跟随李翊一同前来的曹休,率先出列。 他对先生的信任那是发自内心的,先生都吃了,他还有什么不敢吃的? 曹休也不挑挑拣拣,学着李翊的样子,抬手便抓起一把放在嘴里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