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:霓虹-《我真的不想写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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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坤叔,这边。”

    沈月澜朝着前面走来的人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下了飞机的沈月澜并没有直接去找林允儿,而是在机场等着老爸给他派来的援兵。

    坤叔原名林坤,以前的老爸的卫兵,老爸转岗后,也还是负责老爸的安全。

    算得上是自己家人。

    林坤看着约莫40出头,一头短发,脸上的表情很是严肃。

    “少爷。”

    看到了沈月澜,坤叔才稍稍露出点笑容。

    “坤叔,叫我小澜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在长辈面前,沈月澜不敢托大。

    “少爷,尊卑不能忘。”

    林坤摇了摇头道,

    “坤叔,我们边走边说。”

    沈月澜没辙,作为父亲身边的最信得过的人之一,林坤在他父亲面前也是那么倔强。

    反正他们都是各叫各的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沈月澜跟林坤一起上了辆黑色轿车,司机是坤叔安排的,说起话来没什么需要顾忌。

    “少爷,我们的人没有在社团里探到什么消息。”

    上飞机前就已经将事情大概告诉了林坤,林坤的动作很快。

    社团自然是霓虹最大的社团。这个地方蜗鼠众多,林坤他也只能是在最大的团体安排点内应。

    “难道不是他们干的?”

    沈月澜皱了皱眉,

    在霓虹这个地方,出了事他自然想到了三口组。

    “少爷,不排除他们,我们的人在里面地位不低。”

    林坤沉声道,

    平时他确实是不会将精力放到这些小事上面的。

    虽然他不知道那个爱豆跟少爷的关系。

    但是他也没有多问,只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那我们明天直接去找他们。”

    沈月澜点点头。

    这地方,他人生地不熟,出了这种事也只能去找他们了。

    最好,

    别是他们做的。

    “好的,少爷。”

    林坤点点头,沈月澜不说话他也打算这么做。靠自己去查?那无异于是大海捞针。

    随后不在说话,沈月澜开始闭目养神。

    而林坤,自然是尽自己保镖的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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