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万径人踪灭-《女明星的近身高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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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上帝都能够刺杀,更不要说一个凡人了。
所以剑落人死,而且绝大多数的目标都是人头落地。
这就是乌鸦的必杀技,杀人也是一种艺术,甚至能够让人感受到杀戮的快感,这也为什么,乌鸦一直沉浸在黑暗之中无可自拔的原因。
他甚至把杀人当成一直修行,一直毕生追逐的目标,所以听到林皓侮辱杀手界,他才愤怒,所以他想撕碎这个家伙。
林皓没有躲避乌鸦的必杀技,他只是站在原地,然后沉浸其中,他体内的修为之力一直在飞快的调动着,乌鸦快如的闪电的身形却在他眼中无限放缓。
这不是他的境界提升了,而是因为他的眼界本身就那么高,作为曾经的六重天地方修为的存在,甚至当初在青云山脚上还差点就突破七重天修为,成为真正的宗师级的存在。
他的眼界比一般人都高,更何况,他当年也在幻刺杀手联盟待过,所以多杀手的刺杀他人的手段多少都有些了解。
乌鸦很强,速度也很快,但是林皓比他更强,这种强大不是力量上的强大,而是眼界上的强大。
原本以他现在三重天修为的能力,是没有办法接下来乌鸦的蕴含着全力施展的这一剑。
但是谁让他被火麒麟附体,而刚才火麒麟咆哮出来的时候,还在他的体内残留不少的能量呢,那些能量对于一只神兽来说,肯定是九牛一毛,但是对于他这个曾经修为六重天,现在的三重天渣渣来说,绝对足够了。
所以他站在原地,就像刚才爆发一样,他再次吼出句诗:“万径人踪灭!”
跟上一句千山鸟飞绝一样,一吼出来,那些所谓的血鸦飞鸟都死翘翘了。
他觉得这句诗很符合现在的场景,千山鸟飞尽,万径人踪灭,这两行的意思是:所有的山上,都看不到飞鸟的影子,所有的小路,都没有人的踪影。
所谓的鸟当然就是指血鸦军团,而是人,当然就是指乌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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