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:三种难忘的离别-《迷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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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大诗人曾写过这么几句:
悄悄的
我走了
正如我悄悄的来
挥一挥衣袖
不带走一片云彩
这种淡然,迥然于哭闹之类的离别之情,在萧语脑海中模拟了成百上千遍,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沉沦,这等离别是他一直向往,一直在追求的。()轻松自在,飘然道别,心中该是何种情绪,又该是何种情怀才能达到这种境界。
这让萧语不其然想起中国古代史上另一种离别。
李白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踏歌声。
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
好一个踏歌声,轻舟浮摇欲离,岸上踏歌相送,不闻离别语,但君心坦荡荡。这又是何等的洒脱,不愧文人士气,高风亮节,自有一番韵味。
萧语暗暗羡慕,这让他想到了一个人,他游戏里的师傅。当初离开游戏前将所有东西送给萧语,然后大笑三声:“哈哈哈,我走了。”接着是利落的删号走人。潇洒得在萧语脑海中冒出一人一骑,大漠孤烟,扬刀挥斥下的马碎沙飞,豪爽大笑与汪伦之歌交相辉映,直叫人胸臆喷薄欲出,所以萧语很羡慕,他知道自己一辈子都可能达不到这种随意间的阔气。
还有一种离别之情,萧语不太喜欢,对于生死,他都不太喜欢,觉得矫直,可能是因为他没有经历过,也许是因为他自以为冷血。所以他理解不了霸气盖世,英勇无双的项羽可以任由虞姬死在他怀里,怎么会让乌骓独自逃生?多少年的并肩作战,多少年的血濡以沫,多少年的朝夕相处,怎地你项羽莽夫一世,到了临末了慈悲感大盛,你愿站着死,乌骓又怎么会逃着生。宠辱相随,生死与共,你不是在送乌骓活命啊。你当振臂扬剑,马踏寇首,燃尽胸内血,染尽锋芒血。这才是属于你的离别,属于你和乌骓的离别,四面楚歌让你软弱了吗?西楚霸王项羽?
萧语不喜欢这种离别,更深层次的说,他憎恶这种离别。男人当入世,或斩尽敌人荣归故里,或闯进敌营,万箭穿心方为男人,怎可如此虎头蛇尾,让人难受。萧语知道自己太过苛求了,项羽是大部分男孩的精神寄托,他的失败自然让萧语横挑眉毛竖挑眼的看不顺眼,有点文人迂腐气质的他总是不太喜欢项羽最后的自我了解。
至于与这同等悲壮生死离别,高渐离击筑高歌送荆轲,这个说是离别,高渐离心中更多的怕是迷茫,他的高歌与其说是送行壮胆,倒可以说是抒发内心的不安,离别之情三人各怀心思,当不得生离死别,至多算个临行交代规划之类的,到是高渐离才有那么点情愫吧,委实不够纯粹。
萧语对前两种有很大的憧憬,也努力去做到第一种,只是不够想象中的完美,他从没想过自己会面临第三种离别,他还以为与张雪的离别算不得随意,但也不会哭泣,微微一笑,絮叨倾听一番就会彼此挥手告别,直到那个早晨,萧语才知道什么叫生活。
生活就是一条中间打了无数个结绳子,平坦了一阵子后突然冒出一个结来让你头疼欲裂或者欣喜万分,从林光栋走后两个月里,日子过得非常的平滑,常常一不小心就滑到了第二天,然后滑到元旦。
这日,又到换班的日子,萧语心里有点雀跃。他喜欢早班,早晨的气氛和空气会让他读书很有感觉。所以这日他早早的去到店里,交接好后,自然的抽出一本书,摊开看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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