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这场迁徙不知用了多少年,他们到达中国时,王莽篡夺的汉朝的政权,中国陷入战争,哥哥化名李熊,以龙族的力量,获得了占据四川军阀公孙述的信任,捧公孙述称帝,并成为公孙述的重要臣子。” “有趣的是当时李熊,也就是诺顿,说出的那句让公孙述下定决心据蜀称帝的著名谏言:‘天命无常,百姓与能,能者当之,王何疑焉?’” 说到这里,昂热似乎起了考校之意,问道: “你知道公孙述后来是被谁打败的吗?守护在那片古老土地上的混血种家族,会容忍诺顿兄弟搞事吗?” “你是想说白帝城的覆灭,公孙述的倒旗,诺顿兄弟的死亡,是缘自一场混血种家族的屠龙行动。” 路明非皱了皱眉,直指问题核心。 时隔近两个月,他再次回想起那天他闯入青铜城时所见的景色。 流血漂橹,白骨皑皑。 是啊。 那些骸骨,哪是什么平凡人。 而龙王诺顿的怒吼控诉,“背叛”,“赐以刀剑,报以刀剑。” 龙王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教授刀剑冶炼,甚至炼金技术。 所学之人必定不是凡夫俗子,那很大可能就是——混血种,而且血系源流还是青铜与火之王一系的混血种! “.” 场面沉默稍许。 得,这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! 昂热只能自顾自说了下去: “刘秀,击败公孙述,完成卦象‘虏死城下’,扫清最后一块阻碍,成就一统天下的,正是东汉光武皇帝刘秀,被现代史学家称为‘位面之子’‘气运之子’的男人。” “卦象?气运?” 路明非摸了摸额头:“校长你难不成还相信‘金刀之谶’?” 昂热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。 “金刀之谶说的是‘非刘氏不王’,说的是‘天下方乱,卯金刀非吾尚谁哉?’,那我要是告诉你,发起这场屠龙行动的,正是一支姓刘的混血种家族呢?” “等等,你是说刘秀是混血种?” “很有可能!但是残卷中并没有翔实记载。” 那你说个鬼啊你! 路明非有些无语,“那记载了什么?两支混血种大战?” “两支?你猜到了!” “诺顿总不能无缘无故大发善心吧,白帝城中,必有一支青铜与火之王一系的混血种。” “没错。” 新茶泡好了,滚滚茶香。 昂热小抿一口: “那一支姓李,血系源流正是青铜与火之王。” “李?李熊?他化名以李为姓氏的原因正是这个?” 第(2/3)页